監護之缺
老人帶兩個孩子,溺亡一個
像謝國器這樣的孩子被稱為事實孤兒。他們的父母一方死亡、失蹤、患有精神病、重殘、重病、正在服刑(3年以上)等,另一方未履行監護照料義務1年以上,抑或是非婚生、遭遺棄后被收養,導致“事實上無人撫養”。他們有爸爸或媽媽,卻得不到他們的撫養。
因為上述狀況,貧困,往往成了這些孩子所處家庭的第一層底色。
“調查的狀況比我們最先認為的要嚴重。”海南成美慈善基金會不久前開始調研海南事實孤兒的生存境況,該基金會秘書長劉英子說,一開始她以為,這些孩子的狀況可能也就是被寄養在親戚家,事實上很多孩子狀況更糟,有些還要照顧病重的爺爺奶奶或父親母親。提交上來的調查報告,劉英子看了兩三份就看不下去,“太悲慘了。”
由于沒有爸爸媽媽撫養,還時常會導致監護的缺失。屯昌縣南呂鎮老市,14歲的李玉赤著腳,站在過道門檻上,斜照進來的陽光把她的馬尾照亮。奶奶林美桂坐在沒有風扇的廳里,表情凝重,說:“長得真是像她爸爸啊。”
李玉還小的時候,父親就患病去世了。剩下了李玉和兩個弟弟。李玉的母親熬不住,在李玉四五歲時改嫁到屯昌坡心鎮。剩下3兄妹,李玉和一個弟弟被分給奶奶照料,另一個弟弟則被分給外婆照料。但這么一個滿頭白發的老人,顯然無法照看好兩個孩子。
幾年前的一天,弟弟小李的出去河溝里玩水后便再也沒能回來。林美桂說,那是他最疼愛的孫子,特別乖,平時有吃的,一定要先叫奶奶吃,可惜沒看好,溺亡了。
林美桂一度為自己沒能照顧好孩子自責,記性一下子變壞了。心事重重的她,經常去鎮子上買東西,走著走著就忘記了要買的東西了,“時常想起我那聽話的孫子。”年邁還要賺錢養家,又要照顧孩子,監護的缺失已成必然。如今,林美桂依靠低保金,和孫女李玉相依為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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