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29日下午1點,樂山市樂山廣場樂山,一對年輕男女正騎著一輛警用自平車,沿市區樂山廣場道路兜風。
男子上穿短袖T恤、下穿短褲、腳穿拖鞋,女子穿一條花連衣裙,自平車為白色,噴有藍白相間條紋,以及“Police”字樣。男子雙手環抱過女子,扶著自平車的車把,表情輕松駕駛自如,女子則回過頭來,和男子說著話。
樂山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立即組織了調查,發現圖中的警用自平車來自市中區綜治巡邏大隊廣場中隊,騎車男子為該中隊巡邏隊員徐某。經查,徐某未經允許,擅自將用于巡邏執勤的自平車用于非警務活動并造成惡劣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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