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10月16日世界糧食日當天,國家糧食局將在當天首次向全國糧食干部職工發起倡議,倡導自愿參加24小時饑餓體驗活動,以更好地警醒世人“豐年不忘災年,增產不忘節約,消費不能浪費”(10月15日《成都商報》)。
全國糧食干部職工開展24小時饑餓體驗活動,是個好的創意。通過饑餓體驗,讓大家知道節約糧食的可貴,從而更自覺地厲行節約,讓節約成為一個生活習慣,進而形成社會共識。
有不少人對此也有不同意見,認為此舉有作秀之嫌,并無太多的實際意義。此秀是否確實當作,不妨讓我們看看實際的數字。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,公眾節約糧食的意識逐漸淡薄,浪費糧食的現象十分普遍。就拿大學食堂來說吧,每年就倒掉了可養活大約1000萬人一年的食物!據估算,全國每年浪費食物總量折合為約500億公斤糧食,相當于全國糧食總產量的1/10。
民以食為天,尤其是在我們這個人口大國,糧食維系著國家的安全。與此同時,我國貧困人口的絕對數也很大,按照每人每天1美元的聯合國標準,中國仍有1.5億貧困人口,他們的溫飽都成問題。因此節約糧食應成為公共意識和國家戰略。
當然,糧食部門的干部職工應該做節約的帶頭人。但要改變一個人的行為品質,決非搞某個體驗活動就能一蹴而就。因此,在普及節約糧食的教育外,還應加大立法力度,用法制的剛性強制力來推行糧食節約。
目前,對于浪費糧食的行為,在立法這一塊還是一個空白盲區。在今年兩會上,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建議刑法中設立“揮霍浪費罪”,以遏制公款吃喝的浪費現象。為節約糧食立法,一方面對目前泛濫的浪費現象“零容忍”,另一方面也是對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進行有效的維護。或許,這比起饑餓體驗更具有現實的功能。
節約糧食需要公眾的公共意識,饑餓體驗只是放大了形式,其實質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浪費的現實。遠離浪費的陋習,除了公眾傳統美德的回歸外,更需要法律的及時“給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