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網6月6日消息(見習記者談星余?通訊員程玲玲)文昌3名無業人員大肆販賣冰毒,記者6月5日獲悉,海南一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,三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13年有期徒刑不等。
法院審理查明,符某云讓符某保、符某恩幫其販賣冰毒,將冰毒交給符某保販賣給他人,或安排符某保和符某恩送冰毒給其聯系好的買主,收取毒資。據悉,符某保、符某恩收取的毒資,均已交給符某云。在2011年5月6日和5月7日兩天內,這三人先后販賣毒品給傅某、楊某文、周某望,販賣次數共7次,共得款14500元。另查,三人還分別持有大量待售的毒品。
2011年5月8日,符某云、符某保被公安機關抓獲,2011年10月31日,符某恩主動投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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