陜西省勉縣規定,高考期間如果發生余震,監考老師都要保證將全部學生疏散完畢后才能離開,違反規定的,將給予停職或開除的處理。
雖然已經有人開始了質疑:為何禁止老師先跑,難道老師不是人嗎?這樣的觀點似乎是在珍惜老師的生命。可是,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忘記了,不同具體情境下,以人為本會有不同的含義:孔子在馬廄著火時,他先問的是人有沒有受傷,而在泰坦尼克號行將沉沒時,男人們將求生的機會讓給婦女兒童。難道,那時要求強壯的男人作出犧牲就是一種對生命的漠視?
也有人說,道德是內在的修養,不是一個規定可以約束的。對于那些勇敢且擁有社會責任感的老師來說,即使教育局不做規定,他們依然會在危險面前,把學生的生命放在首位。在四川的汶川地震中,已經涌現出了太多太多這樣的老師。而對于那些貪生怕死且又缺乏社會責任感的老師而言,即使做了可能處分和開除的規定,當危險情況發生時,在開除和生存之間,他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后者。那么,教育局的規定不是顯得無用,甚至是無聊嗎?
我當然承認規定的局限性,承認有了規定未必會有教育局所期待的表現。我也知道道德是內在的修養,外部的教誨和約束,很難直接促成人們道德觀念的改變。但我也知道,道德還有主動性的一面,只要一個人把崇高的道德作為追求的目標,他就能夠在危急的時刻爆發出驚人的能量,就能在現實生活中做一個有道德的人。而同時,規定除了約束的功能,還有一個作用是表明態度,設置人們應該追求的方向。因此,要求老師在余震時不先跑就是教育局對教師的一個道德上的要求,就是教育局在解決突發情形時的一個應有的表態,而對于被要求的老師,他們完全可以發揮主動性去承擔自己應肩負的道德。